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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之刚封堵招聘“近亲繁殖”的口子

□特约评论员 李光全

新闻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公开公平公正是招聘的核心要义,也是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所在,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面镜子。近日,多家央企的社招公告中明确要求“回避近亲属”,招聘如何避免“近亲繁殖”也由此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举贤可以不避亲,但必须要避嫌。当就业难成为很多就业者的突出难题,当优质的就业岗位面临众多就业者的争抢,招聘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就成了焦点。荐才举贤,一方面要看举的是否是贤、是否素质过硬、是否是岗位的最佳人选,二还要防止举贤者与被举荐者因为特殊关系产生利益输送。换言之,瓜田李下之嫌必须避免。“回避条款”之所以受到公众普遍欢迎,就是让大家感受到了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招聘要防止“唯亲是举”“近亲繁殖”,首先要防止因人设岗、“萝卜”招聘。让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前置,不仅要设立“回避条款”,更要做到不设歧视性条件、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或带有明显导向性的暗格条款,以最大诚意广聚人才、广纳人才。此外,人才招聘的限制性条件要从事业发展需要出发、从工作岗位要求出发,不能持惯性思维,不能是别人有我也要有的“攀比思维”,也不能是因为之前有所以后面也要有的“惰性思维”。
如今,“凡进必招”“凡招必考”“凡招必公开”已成为社会多方的共识。因为公开所以透明,因为公平所以拥护。大家从成绩公示、递补公示和拟招聘人员公示等,最为直观地感受到了公开招聘之“公”。这不仅是一种形式和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更是一种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要把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雨露”不偏不倚地播洒到每个主体、每个环节,必须牢牢把握招聘的严肃性、过程的公开性、结果的公正性,一个标准卡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以科学性、合理性来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
“公”也是一种态度,要把招聘时“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严谨、招聘中严谨细致、高度负责的作风形成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和普遍遵循的规范,“举贤避亲”的制度就成为了封堵招聘“近亲繁殖”的最终成果,也是最好成果。
(作者为青岛市政协委员、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