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4-朝花周刊

写作是内心的需要

新闻    时间:2023年04月29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在邱华栋看来,写作的激情来自生命的本能,是天生的。“我从小在新疆长大,那里天地开阔,野马奔腾,天空蔚蓝,碧绿的青草和五彩的野花蔓延到天边,一望无际的金色的沙漠、黑色的戈壁在天山的衬托下闪耀着美丽的光芒,成群的牛羊和茂密的果园在河流边自由地生长,美丽的姑娘和强壮的小伙子在夕阳来临的时候会弹起冬不拉唱歌跳舞,一切充满了勃勃的生机,在那种环境里我像一棵树自由自在地长大。”邱华栋的父母上世纪50年代支边新疆,是新疆交通厅所属单位职工,“新疆好多公路都是我父亲工作单位修的。我从小就跟着父亲坐推土机修路,冰大坂上的雪有三米厚,把路全部掩埋了,少年时代,在雪山上,推土机推出很多死羊,埋在雪下……印象非常强烈。”
邱华栋从小生活在天山脚下一个小城市,离开城市骑着自行车往山里走一段,就是成片的牧场,“高中的时候,我跟一帮同班同学骑自行车,沿着一条河一路走,就到了天山的深处,夏天用手摸着冰雪了,还看到远处棕熊抱着树看着我们。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就是,当时,走到了一个废弃的古城,不知道多少年前西域少数民族留下来的,黄昏的时候,夕阳特别美,从古城里飞出来几万只野鸽子,把天空都遮蔽了。”这些生机勃发、旷远唯美的景致,给邱华栋以最初的美学熏陶和辽阔的成长底色。
中学时代,邱华栋开始写诗,后来写小说,“最早的一个短篇小说《永远的记忆》写于1984年,那年我十四五岁,写的是一种感觉和心理状态,也就两千多字。”18岁出版了小说集《别了,十七岁》,此后以小说名世。在邱华栋看来,小说最大的魅力,在于它完成了灵感和构思的一次次嬗变,“它常常会变成与我最开始的构思完全不一样的结果”。邱华栋进入大学之后,写了关于少年记忆的系列短篇,每篇大都在六七千字,一般都有一个符号和象征物作为小说的核心。“这些小说表达的,都是关于青春期成长和窥探世界的那种惶惑、烦恼和神秘感。”
邱华栋在大学里大量阅读,被不断滋养和提升,后来又到北京工作和生活,他表示,“三十年里写作对我来说很重要,写作主要是内心的需要,通过写作,不断发现我自己,表达对生活和世界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