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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案前调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助力劳资纠纷案结事了

新闻    时间:2019年01月04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郭巧玲

“多亏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多次进行协商调解,我不到三天就拿到了工资,效率真高。”市民张大姐领到工资后高兴之情溢于言表。近期,接到像张大姐这样的投诉后,短时间内就能解决问题的情形还真不少,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正是得益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引入案前调解机制,从而使本市内的劳资纠纷快速定纷止争得以实现。
2018年以来,市人社部门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案前调解工作,并对案前调解的范围予以了明确界定,案前调解适用于在投诉受理过程中,对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调解的、权利义务明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以及未以相同事由向其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的诉求,可纳入案前调解范围。
通过将案前调解引入劳动执法实践,对拖欠工资、拒绝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等违法情节比较轻微,用工单位有整改意愿的劳资纠纷案件,执法人员积极做调解工作,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最终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依托“两网化”监管体系,注重发挥各镇级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作用。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常态化劳资纠纷排查、预警,对发现的苗头性矛盾纠纷能够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处。对受理或者上级转办的简易劳资纠纷案件一律进行先予调解,案件调解结案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园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体系,真正将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案前调解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实现简单劳资纠纷“就地化解、不出镇门”。
2018年以来,各镇级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共对357件简易劳资纠纷案件进行了案前调解,其中有211起案件调解结案,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9.1%,从根本上扭转了以往大量劳资纠纷未经基层调解直接涌入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的局面,有效缓解了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压力。
截至目前,平度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实名投诉、政务热线转办等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326件,其中通过案前调解结案947件,调解结案率为40.7%。案前调解工作的开展,较好地适应了新常态下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管方式的新要求,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