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修缮危房可申领补助
2018年城乡低保家庭危房修缮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可申请
作者:刘婷婷 报道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15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婷婷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半岛记者获悉,家住张村社区的王先生,因家中房子年久失修,每逢下雨都会出现漏雨等情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崂山区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危房修缮工作正式启动后,符合条件的王先生进行了申报,如今,家中房屋已经修缮完成,极大改善了居住环境。
据悉,为改善城乡低保家庭居住条件,2017年崂山区投入48万元,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先急后缓、分批实施”的原则,为全区低保家庭自有现住危旧房屋实施修缮。
修缮范围为崂山区城乡低保家庭因年久失修,严重破损,屋顶房檩断裂、塌陷和房屋漏雨,或墙体断裂、倾斜急需加固的现住房(需拥有宅基使用权证或提供其他能证明需修缮房屋合法产权的证明)。凡属于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开裂失固,土质墙体、屋顶塌陷等造成居住危险的,可视为翻新房屋。凡属于屋顶塌陷、多处漏雨严重的,房屋主体个别部位出现断裂等有明显安全隐患的,可视为大修房屋。凡属于门窗破损严重且透风漏雨,多处墙皮脱落,土、砖地面需重新铺设等影响正常生活的,可视为小修房屋。
翻新房屋补助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万元,大修房屋补助原则上每户不超过2.5万元,小修房屋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半岛记者获悉,目前,2018年城乡低保家庭危房修缮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可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