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律意识,做守法公民
辽源路街道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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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
半岛记者 徐抒彦 通讯员 崔梦馨 报道
本报讯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更好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12月4日,辽源路街道联合市北区扫黑除恶办公室、街道司法所、辽源路中队交警在佳木斯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日上午,佳木斯路社区法治广场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活动中,工作人员将装有宪法、人民调解、扫黑除恶以及法律援助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和普法宣传袋送到群众手中,并向群众介绍了新宪法的相关内容。居民姜清华拿到宣传材料说:“宪法是咱们国家的基本法,作为一名党员,当然要带头守法懂法了。”司法所现场发放各类资料40余册,宣传页200余份,社区律师现场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区扫黑除恶办公室、交警及街道消防、计生、人社等科室也发放了宣传资料,在宣传相关知识的同时也宣传了宪法知识,活动赢得了居民的欢迎。活动现场,共有社区居民200余人参加。佳木斯路社区党委书记王婧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能够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做守法公民。”
据了解,下一步,辽源路街道司法所及各社区将按照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部署,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采取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打造更有温度和厚度的主城核心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