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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6日

以案说法,走出婚姻继承“滩涂”

中山路街道妇工委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推进“平安家庭”创建

新闻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讲座现场。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一婷

“你了解现在的离婚率吗?”4月21日,一位身着正装的主讲人以开门见山的表达方式,吸引了在座听众的注意力。当天下午,在中山路社区活动室,中山路街道妇工委组织了一场普法宣讲活动,以“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为主题。而这名主讲人则是妇工委邀请到的山东东美富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秀珍。市、区妇联,街道妇工委及社区居民参加了此次活动。
讲座中,律师赵秀珍以案说法,主要围绕“带您走出婚姻继承滩涂”这个广受居民关注的问题。她将生动的语言和真实的案例相结合,为大家讲解了婚姻法、房产继承、遗嘱订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居民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利益,使在座的居民深受教育。随后,针对居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赵秀珍还面对面、一对一为到场居民进行法律指导,助力居民走出婚姻继承方面的“滩涂”,受到居民的欢迎。
此次讲座严格根据市、区妇联关于做好2017年度“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有关部署,中山路街道妇工委以“六防六无”为重点,立足管区实际,通过律师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居民对婚姻继承等法律常识的知晓率,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一些平日家庭生活里遇到的法律问题,也从讲座中找到了答案。”泰安路社区居民王女士称赞道。
据了解,下一步,中山路街道妇工委还会结合不同的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普法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参与法治市南和平安市南建设,助力良好法制环境建设,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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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可继承哪些遗产?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中,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