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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十不准

新闻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1、不准在住宅小区消防车道上停放私家车辆,不准擅自占用、遮挡、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
  2、不准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准在楼道、室内、门厅停放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3、不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在住宅小区及居民集中住宅区(棚户区)违章搭建仓房、可燃材料夹芯的彩钢房。
  4、不准选用非正规厂家生产,没有质量合格认证的插座、充电器、电线、电热毯、电暖气等电器产品。
  5、不准在楼道、阳台、窗外堆积存放衣物、纸张、报刊等易燃可燃物品,不准卧床吸烟或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
  6、不准孩子玩火,玩耍打火机、火柴等物品,要在大人的陪同下使用电器设备。
  7、遇到火灾时,不准贪恋财务,沉着、冷静正确逃生或等待消防救援,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8、防疫期间,不准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过量喷射液体消毒剂,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9、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煤气时不准离开,用完后及时关闭。加热火炕、土灶、取暖锅炉期间,要保证有人员看守,定期检查烟囱有无裂漏、窜火等问题。
  10、不准在炉灶、燃气灶旁堆放秸秆、柴草,火灰(如柴灰、灶灰、煤灰)不能乱倒,要用水将余火泼灭,倒在安全的地方。
  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以上“十不准要求”,发生火灾要保持清醒,切忌返回火场抢救财物,在具备逃生条件下,要迅速选择正确逃生路线逃生,若楼道、安全出口充满浓烟或有火势阻断,不能盲目向楼下逃生,要充分认识到浓烟的可怕性,在不受火势直接威胁的情况下,要关好门窗,选择安全地点等待消防救援。

2022年11月
沙子口街道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