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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8日

今天问法热线聚焦“房产纠纷”

新闻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敏

一套房子可能是一个家庭几代人的积蓄。本期半岛“问法热线”聚焦房产纠纷,半岛问法热线将于9月28日上午9:30准时开通,我们邀请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贺翔和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丽丽为大家解疑答惑,市民可在9月28日上午拨打半岛问法热线96663和80889800咨询。
父母给婚后子女出资购买的房产到底归谁?律师意见为,如果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利用夫妻共同收入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升值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否则,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有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在离婚的时候应该要当做是共同财产一起来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