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禁毒踏查,让罂粟无处遁形
作者:李晨
新闻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晨
为抓住春季禁毒踏查的最佳时机,从源头上遏制罂粟种植,增强群众禁种铲毒法律意识,4月份以来,合肥路管区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深入小区内空地、楼前楼后、绿化带等角角落落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无缝隙踏查,切实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同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以及社区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禁种铲毒的重要性以及罂粟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使辖区居民了解罂粟的危害性,增加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居民朋友们:
春暖花开,正是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开花结果的时期。在毒品的制造过程中,很多植物为毒品的生产提供了原料,这些植物被称为“毒品原植物”,因此广大朋友们注意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开始。
罂粟是提取毒品鸦片的主要毒品原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由于罂粟苗和罂粟壳中也含有吗啡等生物碱,长期食用此类食品,人会出现和吸毒类似的症状,如发冷、出虚汗、浑身乏力、面黄肌瘦等,严重者人体中枢神经也会遭受伤害。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中韩街道特向辖区各位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自觉树立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禁种铲毒,人人有责,共创无毒社区”的社会责任感。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不种植、不买卖、不食用毒品原植物,积极参与禁种铲毒,举报非法种植,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
二、努力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提高识毒、拒毒、防毒能力,构筑牢固防线,搭建爱心桥梁,关爱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积极劝告、提醒他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三、增强法律意识,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坚决说“不”。大烟苗不是菜,种一株也违法,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韩街道呼吁广大居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自觉远离毒品,坚决不种植、不买卖、不食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为构建和谐、无毒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崂山公安举报电话:
55580196(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55580110(24小时举报电话)
中韩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
58515675(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中韩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