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酒司机始于一封“市民来信”
“半岛”最先发声开辟专栏,亲历民警和记者讲述幕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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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鲍福玉 孙桂东
2021年是醉驾入刑实施的第十年,其实,早在醉驾入刑实施之前,青岛就已经开始从严整治酒驾,并成为最早向“酒驾”宣战的城市。为积极响应,半岛都市报独家联合青岛市交警支队,专门开辟专版,刊登酒驾司机名单,并成为最早发出“珍爱生命,不做酒司机”倡议的媒体。交管部门与媒体联动的创新做法,迅速产生积极效应,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很快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醉驾入刑的提案,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如今,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早已深入人心。近日,半岛全媒体记者特别联系当年全程策划、参与的民警和记者,讲述当时的幕后故事。
开辟专版曝光“酒司机”
2008年,青岛举办奥帆赛之际,公安部门承担了奥帆赛保卫及道路安全畅通的重大任务,为了净化道路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当年4月底,青岛交警部门率先开展“家庭责任行动”,在全国拉开了严查酒后驾驶的序幕。为了响应这一行动,本报与交警部门独家合作,开辟专版“曝光酒司机”。
从2008年11月起,半岛都市报开辟了“珍爱生命、不做酒司机”的专栏,两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刊发了《交警曝光66名醉驾司机》《纪检干部上路协查酒司机》《工商副局长喝酒被查怕曝光》《教练醉驾被查连累学员驾校被暂停考试》等一大批舆论监督稿件,在全社会引发了强烈反响。
青岛大力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因为力度大,效果好,方法创新,更是受到了时任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献增的肯定和表扬。对于本报专门开辟“珍爱生命,不做酒司机”专栏,进行连续跟踪报道的做法,当时负责查处酒驾的公安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报道“有力地震慑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在青岛乃至全省都引起了强烈反响,形成了独特、有力的舆论氛围”。
到了2009年,尤其是2009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出彻查酒后驾车“号令”后,青岛市更是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查处酒司机和舆论引导专项行动,半岛都市报新一轮高密度报道也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半岛都市报又先后刊发了《醉司机叫嚣“出30万弄死你”》《罚款拘留为何难禁酒驾之风》《电视台女记者被追打》《公务员醉酒驾车不得提拔或重用》《我用画笔劝阻酒驾》《酒后驾驶丢饭碗公司酒驾辞退“第一人”》等一系列报道。
严查酒驾在全国形成共识
2009年2月,青岛市两会开幕后“珍爱生命,不做酒司机”系列报道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十几位代表联名带去了《关于加大力度惩处酒后及醉酒驾车的建议》。代表委员纷纷呼吁驾驶人要自觉从自身做起,养成“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驾驶习惯,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009年,我国多个城市频繁发生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这也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安部随即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为期两个月的严打酒驾专项行动。而此时的青岛,交警部门坚持“关口前移,查纠前置”原则,在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宣传配合下已进入整治酒驾常态化模式,走在了全国前面。
据新华社当时报道,2009年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分别下降15.1%,17.79%,10.25%和13.48%,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新华社发文指出,酒驾整治为法治社会建设带来启示。法律专家认为,酒驾整治为当前如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违建”等陋习提供了借鉴作用。
从青岛交警2008年开始行动,到首批66名酒司机11月18日在半岛都市报正式曝光,到“不做酒司机”的话题被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带上2009年的市两会,再到严查酒司机成为全国交警部门的统一行动……严查酒驾最终成了全国人民的共识。
“严打醉驾”上升到法律
公安部门严查酒驾,加上社会各界强烈呼吁,在全国范围内,酒驾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极大遏制,但整治酒驾上升到法律层面,更是凸显了一个文明社会、法治社会的重大进步。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定为犯罪;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饮酒后驾车作出了空前严厉的处罚规定。当年5月1日,两部法律同时落地,“醉驾入刑”正式实施。
2011年5月2日晚,青岛城阳交警出动近百名警力设岗夜查,在城阳打工的荣某为自己贪杯开车付出代价。荣某喝了两瓶啤酒和半斤白酒后开车上路,成了岛城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第一人。半岛都市报以头版头条导读及一个整版予以报道,再次引起社会强烈关注。2015年9月9日“全国拒绝酒驾日”,e代驾首次根据大数据统计发布《全国酒驾形势报告》。报告显示,青岛以人均使用33.51次代驾服务,成为全国使用代驾最频繁的城市。半岛都市报以《拒绝酒驾青岛最给力,有据为证》一文,予以重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