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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7日

女孩在警察目视下溺亡

目击者:最先下水救人的是群众 涉事警察停职调查

新闻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女孩在民警劝导时扑入深水区。(视频截图)
12月4日,一段安徽望江跳河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的视频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民警救助不及时导致悲剧发生。
当天下午1点,望江中学高二女生周娟娟(化名)在望江卧冰桥旁跳河。在数百人围观下,这名17岁的女生在水中挣扎近一分钟后沉入水底。2个小时后,周娟娟被渔船捞出,此时她早已没有呼吸。
12月5日,大众报业记者实地探访女生跳河地点,目击居民介绍,事发前该女生曾在附近徘徊多时,最先出警的民警未及时使用水上救助装备,最先入水搜救的是围观群众。
女孩跳河民警站着看?
12月5日,记者来到卧冰桥畔,河面不宽,一道土坡从马路旁延伸到河中,土坡尽头就是周娟娟跳河当日所站的水泥台阶。这个台阶位于水面下,当周娟娟站在台阶边缘时,河水没到了她的小腿,她离干燥的岸边只有不到3米,迈过台阶则是两三米深的河道。
12月4日12点,在卧冰桥附近的居民发现了坐在河堤边的周娟娟。下午1点左右,她走进水里默默站了半个小时,围观的人慢慢变多,有人报了警。一位穿着黑色外衣的女子一直站在她旁边劝说,过程中周娟娟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
随后,望江县的民警来到现场。从目击者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两名民警走到土坡尽头和周娟娟对话,约15秒后周娟娟回头望了一眼,转身扑向水面。目睹身边女孩跳河的两名民警站在岸边,并未立即有任何施救动作,似是束手无策,又似是在等待同伴。过了约20秒,另外3名民警走下土坡,但也未携带救生圈、绳子等救援器材,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文件夹。随后民警尝试手拉手走入水中组成人链救人,未能成功只能退回岸上。
目击了全过程的居民方先生回忆,民警退回岸边后,一名男子脱了外套跳入水中搜救,但此时女孩开始沉入水底。根据现场视频,围观男子入水后,几名增援人员拿着两套救生衣和一捆绳子赶来。约1分钟后,另一人脱好衣服带着绳子入水搜救。

几天前曾告诉同学月考失利
周娟娟的自杀让她的同学、邻居都没想到。她的同学贺俊(化名)告诉记者,周娟娟今年17岁,是家中独女,父母一直很宠爱她。贺俊回忆,周娟娟的成绩不错,还上过学校成绩光荣榜。但几天前学校月考成绩出来后,她曾向他提到“考炸了”。
“提到没考好时她的语气比较轻快,这次月考也不是非常重要的,加上她给人的印象一直很乐观,我们都没想过她会自杀。”贺俊回忆。
贺俊还表示,周娟娟在校内人缘不错,未听说有校园霸凌情况。
据周家邻居回忆,周娟娟是走读生,父母租房陪读。平日里周母早上上班前会将她送到学校,周父则负责中午给她送饭并在放学接回家。12月3日,她因胃不舒服从学校请了一天半的假回家。邻居最后见到她是在4日早上,那时的周娟娟看起来情绪正常。周父还是4日当晚下班回家后才得知女儿出了事。

涉事警察被停职调查
12月4日晚,望江县公安局通报称:针对网友反映的民警、辅警在施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望江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该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椐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据媒体报道,当日出警的是望江县雷阳派出所。12月5日,雷阳派出所回应媒体时称:当日救援带队者确实为副所长聂祝红,其余人员是辅警。现场水有四五米深,岸边非常陡峭。出警的工作人员皆不会游泳,但都脱了衣服准备营救。消防人员亦来到现场下水施救,最后是警方将其打捞上岸。
“尸体当天就被一艘渔船捞起来了。”事发地附近居民方先生说。
据海报新闻
■声音 涉事警察是否 构成玩忽职守?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律师认为,涉事警察已然涉嫌玩忽职守。王浩公表示,《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第五十二条规定:110处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交通、通讯工具、枪支、警械、防弹背心及绳索、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本案中,望江公安局接到的报警电话,明确指出有女子欲投河自尽。从现场视频来看,处警民警救援迟缓,显然并未做好相应准备。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秀梅律师则认为,应当理性地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参与救援的警察是否够成犯罪。她说,在这一事件中,警察紧急出警,及时到达现场,但现场情况复杂,超出警察可处理的范围,警察的救援行为已经符合了法律的要求。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警察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