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点带面,让垃圾分类“遍地开花”
作者:李伟
新闻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李伟
通讯员 尹建筑 王瑞昌
“猪、羊、牛等动物大块骨头,榴莲壳、椰子壳、蛤蜊壳、海螺壳、扇贝壳,口香糖等属于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能投放至厨余垃圾桶。”
“依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随着《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以及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辛安街道垃圾分类宣传正在呈现出“新特点”,一条条精炼、明确的垃圾分类知识要点,以“敲黑板划重点”的宣传方式,让居民群众耳目一新,喜闻乐见。
在近期街道开展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中,除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分类目录等“常规动作”外,一些容易混淆的生活垃圾“知识点”和居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关自身权益的“关注点”被有意识地放大、凸显。
对此,辛安街道城市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期广泛的宣传,目前垃圾分类已深入人心,居民现在最关心的更多的是具体‘怎样做’。街道在兼顾整体‘面’上宣传的同时,注重发挥‘点’的突破和促进作用,以此引导群众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并进一步营造垃圾分类遍地开花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