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QL03-沙子口新闻

半岛都市报

沙子口新闻
202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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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崂山区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二)

新闻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张海玉 整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申请条件:具有本区居民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供养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集中供养的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分散供养的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政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不重复享受陪床护理费和特殊护理费。

临时救助
救助对象范围:(一)持有本区城乡居民户籍的家庭;(二)申请救助之月起前一年度,在本区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青岛市户籍的外来转移人员家庭;(三)在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四)区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救助类别:(一)急难型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等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临时救助。(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因患病、教育产生的家庭自负医疗费用、自负教育(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费用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临时救助。此类救助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低保、特困家庭除外):1.在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月低保标准;2.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主要指房产、机动车及金融资产,不含唯一一套房产)不超过2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符合城乡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条件。
临时救助限额:原则上每户一年救助不超过两次,年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