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如何申请低保吗?
作者:李晨 整理
新闻 时间:2020年01月03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李晨 整理
办理条件
1.本市城乡居民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办理流程
1.信息核对
户主以书面形式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签订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对。
2.申请
信息核对通过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3.审核
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审核意见,进行公示。
4.审批
区、市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予以批准,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试点的区(市),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