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2-城事新闻

“黄色牛皮癣”乱贴,斩草除根!

青岛警方去年破获涉小广告违法犯罪案件130余起,采取强制措施130余人次

新闻    时间:2020年01月02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王洪智

乱贴乱画小广告,如同城市“牛皮癣”,既污染市容环境,有的背后还隐藏着刑事犯罪。青岛市公安机关在积极保障城管部门开展乱贴乱画小广告治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深入挖掘非法小广告背后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打击,从源头上对乱贴乱画的行为进行根治。据了解,2019年,青岛市公安局由局领导直接牵头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市性集中整治行动,破获涉小广告违法犯罪案件130余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0余人(次)。

乱贴涉黄小广告4万余张

前段时间,青岛市市区重点道路、繁华商圈、高档酒店,甚至是中小学附近,时常出现带有明显性暗示内容和性暴露图片的涉黄小广告,并且周期反复性出现。为彻底斩断乱贴乱画的黑手,青岛市公安局机动支队会同刑警支队、市南分局、市北分局顺线出击,经过缜密侦查细致调查,获取了嫌疑人作案的时间规律、行踪轨迹和落脚地点。2019年5~6月份,先后将窜入岛城大肆张贴“美女服务”“全套上门服务”等涉黄内容小广告的杜某、王某抓获现行,当场缴获尚未来得及粘贴的不干胶涉黄小广告5000余份。
经过调查,民警得知,这两名男子均来自外地某省份。经过与城管部门提供的涉黄小广告样品比对,市南、市北辖区发现的涉黄小广告与缴获的小广告内容、电话号码完全一致,基本确定均系两人及其团伙所为,数量超过40000张。这些小广告的张贴范围包括市南区东部沿海景区、奥帆中心周边,以及市南区东部、中部区域大部分主干道,市北区中央商务区、台东商圈及部分主干道,共涉及道路100余条。据相关部门的统计,目前青岛市市区主干道涉黄小广告基本“绝迹”。

“牛皮癣”牵出前科夫妻

2019年5月份,在市北区中央商务区、台东商圈、海泊河公园、劳动力市场、长途汽车站周边,乱贴乱画制贩假证小广告现象出现回潮。在最严重的地段,平均每两三步就喷涂或者张贴一张制假小广告,经过粗略计算,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数量超过10000张(份)。
为了尽快查获“幕后黑手”,市北分局调集精干力量在相关警种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历经3个多月的顺线倒追,最终获取了不法分子彭某及其丈夫李某以张贴喷涂小广告招揽生意,从事买卖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大量事实证据。据了解,此前,该夫妻俩就曾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被打击处理过。同时,警方顺藤摸瓜,陆续抓获多名购假不法人员。
2019年8月15日,市北分局民警精准布控,将正欲外出的彭某、李某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作案用手机、电脑、打印机、塑封机,还缴获伪造的身份证成品、半成品,其他各类假证、章等。据警方介绍,此案的侦破挖出了利用张贴喷涂小广告招揽“客户”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活动幕后黑手,市北区主干道制假小广告得到根本扭转。

两次行动破案130余起

据了解,2019年3月以来,青岛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小广告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深入实施“斩手”“刨根”行动。此次行动实现抓获伪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张贴涉黄小广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零的突破”;涂画张贴涉黄涉假小广告数量大幅减少,买卖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私刻公章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减少,公安机关破获的涉小广告违法犯罪案件数量、抓获和打击处理人员数量较以往大幅增加。经过6个月的专项打击,全市破获涉小广告违法犯罪案件8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治安处罚100余人(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0余人(次)。
2019年11月,青岛市公安局机动支队牵头全市公安城市管理治理战线开展涉小广告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市南分局联合城管执法部门查获6名沿街张贴小广告的违法人员。市北分局连续打掉两个利用张贴喷涂小广告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名。2019年12月上旬,市北分局通过对前期抓获人员的深挖倒查,顺线抓获多名购假用假不法人员,现已全部被采取强制措施。与此同时,市北分局打掉辖区一处打着图文店幌子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窝点,缴获假公章、假证件及电脑、雕刻机等作案工具。现该店主已被刑拘。据介绍,在此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破获涉小广告违法犯罪案件50余起,打掉团伙、窝点10余个(处),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余名。

◤民警查获的涉黄小广告。(警方供图)
■链接
这些张贴小广告行为
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1.利用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实施诈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利用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实施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利用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实施引诱、介绍他人卖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卖淫、嫖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