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6-城事经济

岛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正式启用

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

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于红靓 报道
本报12月23日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优化岛城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率,12月23日,岛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市本级(市内三区)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自主下载、秒间到达。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文字内容、格式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通过CA认证、系统加密、授权使用、日志留痕等多种方式保证证照安全,权利人可以一键存储,随时查用。
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现即登即签,秒间到达。缴纳相关登记费用后,权利人即可登录“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可登录“青岛市不动产远程申请及查询系统”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需要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核发纸质版证书(证明)。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电子签章,在登记完成后即时加盖,减少了颁发纸质证书过程中缮制、加盖实体印章、领取、保管的麻烦,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