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临时救助,街道即可审批
市北民政推行“放管服”改革,社会救助审批在部分街道试点
作者:曹现梅 报道
新闻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曹现梅 报道
本报讯 “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对自己的病都没有信心了。”浮山新区街道社会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了居民田师傅的感谢电话。原来,低保户田师傅身患多种大病、慢性病,独自居住,外出不便,依靠低保金和儿子的少许赡养费维持生活,家庭经济负担较重,街道和社区救助工作人员密切关注这一情况,定期走访探望,多次主动向田师傅宣传救助政策,讨论研究救助方案,代其跑腿报送救助申请材料,“将材料带出来、将救助送回去”,田师傅无需出门也能安心享受到相应政策,极大地缓解了办事难题。
半岛记者从市北区民政局获悉,目前,市北区有低保人员1.2万余人,约占市内三区低保总人数的69.7%,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艰巨。当前,市北区民政局正推行“放管服”改革,低保、特困供养正在浮山新区街道和合肥路街道试点,临时救助在四方街道和阜新路街道试点,小额(3000元及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全部下放街道。
据悉,在试点期间,市北区民政局将社会救助的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作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重新梳理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前置,取消了“民主评议”、“拟审批”、“拟审批公示”环节,使原有工作环节从8个精简为4个,审批时间由原来的33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
此外,由街道办事处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办理社会救助的政策依据、资格条件以及承诺事项。特别是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出的16个单位的26项数据,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对确需暂时保留的认证材料或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的佐证材料以外的全部材料,全程由代办、帮办人员上门提取和信息采集,真正实现减证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