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3-城事发布

好消息!284套房源等待配租

市北区发布今年公租房配租公告,4个项目启动配租

新闻    时间:2019年10月1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郭振亮 报道
本报10月9日讯 9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市北区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正式发布。本次配租项目4个,房源共计284套。其中包括海泊河33号地块100套(海泊雅苑)、大洋涂料厂改造项目150套(辽阳西路186号)、御苑山水项目14套(大连路6号)、观象山庄项目20套(胶州路8号)。
据了解,本次配租有三个范围,一是,本次配租面向市北区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二是,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三是,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关于租金标准,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为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本次配租将按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入围名单公示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
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规定,所有加分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前。已申请配租登记且享受上述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家庭,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2日前持抚恤定补优抚相关证件及《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备案信息进行汇总,据此予以加分。
为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本次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具体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4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此外,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于12月2日通过媒体、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市北区政务网对外公布。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
关于轮候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定位通知单》。
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