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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23年被改判无罪,获“最高”国家赔偿的金哲宏与半岛记者面对面—— 

468万只是个数字,但有些已买不来

新闻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金哲宏和两名代理律师(左边是山东律师袭祥栋)。
对话
■金哲宏: 满意国家赔偿 但有些买不来
半岛记者:你对吉林省高院作出的468万元的国家赔偿满意吗?
金哲宏:满意。但468万元只是一个数字,这些钱买不回我23年的青春,买不回我和儿子23年的亲情,买不回我的婚姻,买不回我的母亲,4680万元也买不回。谁给我一个母亲,我把这468万元给他。有些东西是不能用钱计算的,钱买不来的,但目前我需要钱,我的身体需要钱,我的生活需要钱,如果没钱,我将难以生存。
半岛记者:在监狱23年,你是怎么支撑下来的?
金哲宏:我刚被送进监狱,后来获知母亲去世时,我曾有过轻生的念头。但想到年幼的儿子,我在考虑我要努力活下来,哪怕我在监狱度完余生,我也可以见到儿子,见到儿子的妈妈,见到我的家人。当前妻抱着幼小的儿子在监狱里探视我时,我就在想一定要坚强活下来。如果我死了,在监狱里死了,没有人知道我的清白。
半岛记者:儿子经常去监狱看你?
金哲宏:这些年去过多次,我已经记不得多少次了,但每次他都鼓励我坚强活着。儿子说他会让我看到他新婚和新娘的照片,他会带着新娘来看我。
半岛记者:入狱23年,想到过会重获自由吗?
金哲宏:我知道我没有杀人,为了孩子和我的亲人,我只想活着。重获自由,要感谢媒体,是媒体的报道让社会关注这个案子;重获自由,还要感谢为我操劳的律师团所有成员,感谢北京屈振红律师,感谢山东袭祥栋律师;同时也要感谢重启重审程序的法院和法官。
■袭祥栋律师: 金哲宏案体现了 我国法治的进步
半岛记者:袭律师,您是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怎么接了吉林的案子?
袭祥栋: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没有地域限制。早在2013年,国内诸多律师发现金哲宏死缓案情的疑点后,组成了一个律师团。2014年,这起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吉林高院方面的注意,之后重启重审程序。
半岛记者:金哲宏被羁押的天数少于刘忠林(另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为何赔偿金反而多呢?
袭祥栋:虽然金哲宏被羁押时间比刘忠林少,但是金哲宏申请国家赔偿时,上年度日平均工资已调整;其次是,金哲宏受到的伤害要比刘忠林还严重。金哲宏出狱时,从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成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综上,金哲宏的国家赔偿金额创了新高。
半岛记者:国家赔偿创新高,也是我国司法体制的进步。
袭祥栋:国家赔偿标准、数额的逐步提高以及与社会经济水平的“接轨”,是国家司法对冤假错案零容忍态度的一种制度体现。国家赔偿本身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期间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意味着一种制度震慑。特别是如果能在适用《国家赔偿法》过程中启动追偿和追责程序,更会对执法的规范化形成一种有效的制度倒逼。一个案件尤其是再审的案件,想翻案很难。案件的纠错、平反,近些年整体上发生了大的改观,类似金哲宏冤案被平反的,在国内不是首起。金哲宏案在没有查到真凶的情况下,引起司法机关重视并平反,这体现了我国司法进程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