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B01-金融

■涉水险 走出全险误区 需要自行选购

新闻    时间:2019年07月1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大家首先要走出全险的误区,不是承保了交强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就是全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险由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四大主险和十一个附加险组成。“十一个附加险分别为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工作人员说。
“我们常说的发动机进水和自燃都是附加险中赔付的项目。”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在承保机动车损失险后附加承保自燃损失险和发动机涉水损失险才能赔付。涉水险的全称是发动机涉水损失险,赔付的范围是:保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

涉水熄火后 切忌二次启动

虽然青岛地区暴雨极端天气以及低洼积水地段较少,但近年来仍发生过几例暴雨导致部分地段积水的情况。但记者随机采访多位车主,他们都表示不清楚涉水险,“主动购买涉水险的车主还是比较少的。”泰山保险工作人与表示,部分客户的购买意识并不强,对这种险种的了解也不清晰。
泰山保险的工作人员表示,车辆一旦遇到水淹熄火的情况,应当保持冷静,观察一下车头的水深,如果水已经淹到了进气口的位置,那么千万不要尝试再次打火,这个动作会导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正确的做法是下车到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发动机进水后二次打火无法赔付,但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大力宣传,大部分客户都知道只要发动机进水后现场不能二次打火。”泰山保险工作人员说。“近期我们公司收到约2例涉水险和1例自燃险出险案例。”泰山保险工作人员表示,涉水和自燃的情况相对较少,一般不会引发客户足够的重视,所以一般夏季不会出险两种险种的销售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