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的关键是什么?
作者:邓慧秀 整理
新闻 时间:2019年06月27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邓慧秀 整理
一、对象
1、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的黑店黑车黑导;2、为黑店黑车黑导提供便利条件的旅行社;3、为“黄赌毒”提供便利条件的酒店宾馆;4、聚众赌博、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游戏游艺厅的经营者;5、组织售卖、印制、发放、传播违法书籍、宣传单、音视频、网络信息等违法文化产品的组织和组织者;6、文化旅游行业中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7、为文化旅游行业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的行业内部“保护伞”。
二、行业“保护伞”特征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三、目标
1、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感得到明显提升;2、电子游戏游艺场所利用赌博发放高利贷等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根本遏制;3、旅游行业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黑店黑车黑导得到全面整治;4、文化旅游行业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全面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