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3-城事警法

分文未得还得“还贷”3万

黑恶团伙6成员布设“套路贷”还非法拘禁受害人10余小时,最终全部落网

新闻    时间:2019年05月07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尹彦鑫 报道
本报5月6日讯 近日,黄岛警方从云南边境地区抓回在逃人员邵某某,至此,一个以葛某某、于某某为首的黑恶团伙6名成员全部被抓获,邵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葛某某等5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去年8月份,黄岛公安分局琅琊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老于报警称,怀疑其儿子于华(化名)被人诈骗3万元。据老于说,当时几名陌生的青年男女到他家要钱,说于华借了他们的钱,并拿出多张借条和收条,数额共计3.5万元,让老于替儿子还债。由于有的借条日期有修改痕迹,有的收条也没有写收谁的钱,老于一开始不同意还钱,但几名青年男女说不还钱就要强行将于华带走。最终,老于迫于无奈东挪西借给了对方3万元。但是后来老于发现,于华虽然写了借条,但他却未得到分文借款,于是向琅琊派出所报警。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于华借款涉及多人,疑似遭遇“套路贷”,民警进行了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葛某某(男,26岁,青岛西海岸新区人)、于某某(女,28岁,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等人,并于今年2月一举将其中5人抓获,而邵某某则闻风潜逃。办案人员持续跟踪调查,发现邵某某潜逃至云南边境地区。在邵某某企图潜逃境外时,民警赶到边境地区将其抓获。
警方查明,去年8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网吧和于华结识,他看于华比较老实,就以两人共同承担借款为由,骗于华向葛某某等人借款,写下多张借条和收条,但所借的钱却被刘某等人均分,于华一分钱也没有拿到。葛某某、于某某等人见于华很老实,容易相信人,就以替他还借款为由,让于华打了多张收条,合计3.5万元。其间,为从于华身上榨取更多的钱,葛某某等人企图以于华的名义办理购车贷款和网贷,但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办成。
2018年8月12日,葛某某等人让于华还钱,但于华无钱可还。为逼迫于华还钱,葛某某等人当日将于华非法拘禁长达10余个小时。见于华实在没有钱,葛某某等人就拿着收条和借条找于华父母要钱,最终得手3万元。
葛某某等人的“套路”最终被识破,他们也先后落入法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