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1-城事社会

面试合格,先掏1280元给公司?

律师:谨慎对待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面试

新闻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王洪智 报道
本报2月27日讯 春节后,莱西的姜先生想找一份司机的工作,于是他在网上投了不少简历。近日,位于城阳的一个物流公司打电话通知他面试。按照对方的要求,姜先生来到城阳区海关路面试,面试结束后,对方表示合格,并要求姜先生交1280元的“保险”。“只要我干满一个月,这钱会退给我,干不满一个月钱不退。”姜先生说。
交钱后,对方让姜先生回家等通知,两三天后就可以上班。但是,姜先生回家等了一周,仍没收到工作的通知。于是,姜先生联系对方,对方却将他介绍到另一个公司上班。而姜先生到另一个公司后,工作人员却表示现在没活可以给姜先生干,让他继续等。
27日记者获悉,经过相关部门协调,面试姜先生并收取保险费方表示将于4月份退还保险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姜先生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2018年7月份,市民李先生通过网络招聘软件找了一份跟车员的工作,交了1596元“保险”,实际工作却是装卸工;市民王先生于2018年12月通过某网站到一物流公司应聘,交了950元的“意外保险”和180元的“服装费”,当时应聘的是叉车工,可是去了后却是干搬运工,一个月后工资待遇也差很多,感觉自己被骗;市民任女士通过招聘软件应聘公司文员,对方称工作“朝九晚五”且双休,各种保险和补贴一应俱全,试用期工资就有3000元,可是交了800元的团体险费用后,用人公司却没了影。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表示,求职者应到正规职业介绍机构,不要轻信个人发布的招聘信息。求职者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情况,核实工作内容和性质,核对薪资水平是否合理。求职者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密码、网银密码等信息。谨慎对待要求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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