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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涉诽谤拒道歉法院登报公示

新闻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8日,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知名导演陈凯歌因到期不履行判决,海淀法院在《法制日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公布了陈凯歌涉嫌侵犯名誉权案件判决书的部分内容。2009年,陈凯歌出版《我的青春回忆录:陈凯歌自传》。该书中提及一个女性K及K的丈夫。原告邱路光认为,K的丈夫就是他本人,《自传》相关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故提起诉讼。公告显示,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证实,陈凯歌在自传体著作中,虽然没有写明真实姓名等情况,但K的出生时间、结婚过程、名字起源,以及与K的丈夫的毕业院校等具体描述,可以判断K的丈夫就是邱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