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实体经济加点生机活力
山东平度市出台《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试点方案》
作者:郭巧玲
新闻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郭巧玲
通讯员 王强先 徐波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山东省平度市出台了《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试点方案》,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分期确定土地使用年期,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方案所称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是指在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根据投资建设期、生产运营期、产业发展周期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等因素,分期确定土地使用年期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方式。土地出让价款按首期出让时点评估确定,首期出让只缴纳部分土地出让价款,首期出让届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价款。
方案规定,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首期确定为10年。续期年限可分别选择10年、20年、30年、40年。土地出让价款在土地出让时按全期进行评估作为出让土地的总价款。首期出让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为按照10年期评估地价进行确定,余额在续期时根据续期年限按比例缴纳。续期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余额和价款外应收取的耕地开垦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予以明确约定。
弹性年期首期出让,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供地,首期出让年限届满进行续期的,按照协议出让的方式办理续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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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为增强土地使用权人合理利用建设用地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投资意向人在土地出让前应与所在镇政府(街道、园区)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对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税收等要素作出具体量化约定。《工业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列入竞买人资格审查范围,未提交《工业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出让人不得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上述内容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土地续期的考核标准。由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园区)负责项目考核评价工作。并建立考核评价档案,作为续期的考核依据。
土地使用权人应于首期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内向出让方提出续期申请。出让人依据考核评价档案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达到考核标准的,准予续期。未达到考核评价标准的,不予续期。
对因产业周期、经济形势等客观因素影响未达到考核标准,但在短期内能通过增加投资、技术改造等措施改变现状,达到考核标准的,给予宽限性续期2至5年。宽限性续期仅限一次。本方案自2018年11月2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9日止。
该方案的出台,增强了土地使用权人合理利用建设用地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最大限度提高了企业资金利用率,让资金发挥了最大效能,调动了企业积极性,发挥了企业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