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4-城事新闻

半岛都市报

城事新闻
2018年09月21日
文字版选择版面>>
[A01]头版[A02]新闻评论[A03]重新新闻[A04]重新新闻[A05]城事新闻[A06]城事新闻[A07]城事新闻[A08]城事新闻[A09]城事新闻[A10]城事新闻[A11]城事新闻[A12]城事新闻[A13]城事新闻[A14]城事新闻[A15]文体新闻[A16]文体新闻[A17]文体新闻[A18]娱乐周刊[A19]娱乐周刊[A20]朝花周刊[A21]朝花周刊[A22]天下新闻[A23]天下新闻[A24]半岛圈[B01]国庆特刊[B02]国庆特刊[B03]国庆特刊[B04]国庆特刊[B05]国庆特刊[B06]国庆特刊[B07]国庆特刊[B08]国庆特刊[B09]国庆特刊[B10]国庆特刊[B11]国庆特刊[B12]国庆特刊[B13]国庆特刊[B14]向快乐出发[B15]向快乐出发[B16]国庆特刊[GA01]平安红岛[GA02]平安红岛[GA03]平安红岛[GA04]平安红岛[GA05]平安红岛[GA06]平安红岛[GA07]平安红岛[GA08]平安红岛[J01]胶州新闻[J02]胶州新闻[J03]胶州新闻[J04]胶州新闻[J05]胶州新闻[J06]胶州新闻[J07]胶州新闻[J08]胶州新闻[L01]莱西新闻[L02]莱西新闻[L03]莱西新闻[L04]莱西新闻[L05]莱西新闻[L06]莱西新闻[L07]莱西新闻[L08]莱西新闻[M01]墨城新闻[M02]墨城新闻[M03]墨城新闻[M04]墨城新闻[M05]墨城新闻[M06]墨城新闻[M07]墨城新闻[M08]墨城新闻[P01]平度新闻[P02]平度新闻[P03]平度新闻[P04]平度新闻[P05]平度新闻[P06]平度新闻[P07]平度新闻[P08]平度新闻[QQ01]镇江路街道新闻[QQ02]镇江路街道新闻[QQ03]镇江路街道新闻[QQ04]镇江路街道新闻[QR01]辽源路新闻[QR02]辽源路新闻[QR03]辽源路新闻[QR04]辽源路新闻[X01]西海岸新闻[X02]西海岸新闻[X03]西海岸新闻[X04]西海岸新闻[X05]西海岸新闻[X06]西海岸新闻[X07]西海岸新闻[X08]西海岸新闻[Y01]城阳新闻[Y02]城阳新闻[Y03]城阳新闻[Y04]城阳新闻[Y05]城阳新闻[Y06]城阳新闻[Y07]城阳新闻[Y08]城阳新闻[ZA01]金家岭新闻[ZA02]金家岭新闻[ZA03]金家岭新闻[ZA04]金家岭新闻[ZA05]金家岭新闻[ZA06]金家岭新闻[ZA07]金家岭新闻[ZA08]金家岭新闻[ZE01]市北新声[ZE02]市北新声[ZE03]市北新声[ZE04]市北新声[ZE05]市北新声[ZE06]市北新声[ZE07]市北新声[ZE08]市北新声

房款没凑齐,12万中介费能退不

律师:买房前要对自己的购房能力有个预判

新闻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潘立超 实习生 朱海广

近日,市民冯女士拨打了半岛都市报热线96663反映,她今年五月份通过中介公司Q房网买一套房子时,由于购房款不足,就想把自己原来位于崂山区的一套房子卖了之后再换房,可由于受市场影响,她原先想出售的那套房子的价位已不理想,一直没有卖出去,结果因为购房款不足,导致冯女士想买的房子也没买成。于是,冯女士就想把当初交的12万元中介费给要回来。可中介公司Q房网方面以冯女士单方面违约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冯女士无奈,只好向本报求助。
房子没买成中介费也不退

半岛记者联系上冯女士时,她对此事还是十分懊悔:“本来想在5月份的时候把原来的房子卖了,然后再买一套新的价值500万元的房子,想不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原本想卖的那套房子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卖出去,导致买新房的时候款项不足,新房也没买成,可是中介费已经交了,现在中介费也要不回来,真的很糟心……”
冯女士称,她知道有的人以往也有退还中介费的情况,怎么也想不通到底为什么到了自己这儿就不给退中介费了,冯女士与中介方面沟通了多次之后,也没有一个让她满意的结果。中介方面一直表示既然已经签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而冯女士认为,自己原本想卖的房子卖不出,也不是她本人的主观意愿,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因此还是希望能够退还中介费。
通过冯女士提供的中介服务合同,记者看到,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上面也明确写了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其中第三条和第四条就包括了关于违约导致无法交易的相关条款。并且在后面的落款上都签了双方的名字。

中介:同情买家但很难退钱

对于冯女士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当时经手冯女士购房事宜的Q房网工作人员王经理,王经理表示,针对冯女士的情况,他也表示理解,因此也跟自己的门店领导进行了沟通,但是店里的意思是因为都是按照合同来的,从法律上说不退中介费是没有问题的,即使是走法律途径,中介方面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据王经理介绍,他工作了四年多时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之前也有退中介费的情况,但那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例如购房新政策变化,限制了某些市民的购房需求,从而导致购房难以进行,这样的话,终止购房合同是可以退还中介费的。王经理最近也同自己的领导积极沟通,但得到的答案都是一致的——从法律层面上说,交易不成是因为冯女士凑不齐购房款,属于冯女士单方面违约,不退还中介费,因为她这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
冯女士对于此事,还是十分后悔:“早知道他们家是这样的,我就不一次性给他们那么多中介费了,我也问过其他的中介,说应该留一部分尾款,等过户完了再给中介费……现在真的挺郁闷。”目前,冯女士正在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律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9月20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建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张律师提醒市民,在买房前要对自己的购房能力有个预判,避免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中介费最好与中介公司在事前进行协商,例如按照交易进度按比例交付,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提醒市民在买房前一定要看好关于合同的各项条款,以免事后发生纠纷时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