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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4日

  城阳环保分局推进机动车环检机构自查整改工作

新闻    时间:2018年09月14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见习记者 田爽 通讯员 张明媛

根据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督查整改暨检验技术培训视频会议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8〕477号)、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印发的《关于开展机动车环检机构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环保分局高度重视,结合区域实际,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立即安排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采取交叉执法检查和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共查处各类问题累计113项,目前正在整改提升中,自查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当前,城阳辖区目前已建成环检机构6家,其中,在营4家,已通过初验2家。汽油线15条,柴油线7条。我局从环检机构中抽调技术骨干和我局执法人员一起组成交叉检查组,深入开展辖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督查整改和自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对6家环检机构开展督查整改工作,共发现整改的问题项62项,下达不符项整改通知,要求限期内整改。
各环检机构按照省、市等上级部门的通知文件,认真全面进行了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51项,进行了认真整改,按要求报送了自查整改报告,并依照相关检测标准和规范认真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实时数据上传、信息上传、视频监控均符合要求,日常自检标定包括流量计、测功机、废气仪和滤光片等符合要求;检测数据依照相关规定设置保存期限为2年,实行“一车一档”信息化管理制度。(刘桂妮)

  城阳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学法讲座

半岛见习记者 田爽 通讯员 张明媛

日前,城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区人民会堂第二会议室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学法讲座。本次活动邀请到了青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泰山学者邱艳玲作专题讲座。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及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城阳环保分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讲座。
邱艳玲教授围绕我国水污染、水资源的现状,介绍了当前的水环境保护形势;针对《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最新修正案,进行了相关介绍与解读;介绍了我国制定的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讲授了水十条、土十条、大气十条的具体内容;通过数据和典型案例介绍了我国黑臭水体治理现状。
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分析,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对于加强水环境保护,防止和减少水生态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城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9月份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这次讲座既是一次普法学习活动,也是为执法检查提供理论指导,给即将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城阳区实施六项制度保障“河长制”、“湖长制”有效实施

半岛见习记者 田爽

近日,城阳区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青岛市城阳区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实施了六项制度,为全面完成河长制、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六项制度包括完善会议机制,强化管理考核。建立了区总河长会议、区总河长专题会议、区级河(湖)长会议、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会议、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员会议等会议制度,明确了区总河长(或区副总河长)对街道级总河长、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以及区级河(湖)长对相应河湖街道级河(湖)长的考核要求,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并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年度评估相衔接。
建立联动机制,落实督察督办。有关部门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在处理跨部门重要事项时,加强横向联动,按照部门职责权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同时围绕河长制湖长制中心工作,以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的形式,重点督查区总河长、区副总河长、区级河(湖)长部署事项落实情况;街道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履职情况;街道级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河湖管理和保护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成效等。
捋顺工作程序,畅通信息渠道。制定了《城阳区区级河(湖)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和《城阳区河长制湖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以便及时掌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刮倒执勤交警,驾车驶离现场

半岛记者 张彤 通讯员 刘彬 刘俊楠

日前,高新区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岙东路广博路路设岗夜查,21时18分左右,孙某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沿岙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距离检查点约50米处,突然从中间车道加速变道至最左侧车道左转驶入广博路,将正在执勤的交警甄某某刮倒在地,所幸甄某某反映迅速,躲避及时,身体并无大碍。然而孙某某刮到交警后并未停车一直沿广博路向东驶离路口。
执勤民警立即上报大队指挥中心,调取路口监控视频,锁定违法车辆并将案件移交给高新区公安分局。孙某某最终于8月28日上午,到高新区公安局分局接受处理,据其交代,自己住在高新区,当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一杯啤酒,回家的途中遇到了民警查车,心里害怕便闯卡驶离现场。目前,孙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