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人行道路经营不配合执法还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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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春燕 通讯员史晓萌 报道
本报讯 即墨区嵩山三路即发阳光城附近商户矫某违法店外经营,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他不仅不予配合,而且拳打执法人员。6月28日,矫某因暴力抗法、涉嫌妨害公务被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7天。
近日,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济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到嵩山三路即发阳光城附近时,发现一家水果店占用人行道路经营,严重影响市民的出行。5月份,执法人员就曾对该商户店外经营行为予以纠正,并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此次店外经营属明知故犯,该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4条相关规定。在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对架在店外的遮阳伞进行证据保全时,矫某拒不配合并拳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随即报警,民警赶到后将其带离现场调查。因暴力阻碍执法,矫某依法被予以刑事拘留7天。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矫某的暴力抗法行为已构成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