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ZB03-市南环保

明确责任,按时办理上报

市南规范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程序

新闻    时间:2018年06月05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邓慧秀 通讯员贾洪西 张宁 报道
本报讯 为及时有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突出问题,把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环境诉求解决机制常态化,市南区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做好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
通知中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规范了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程序,确保能够按时办理上报。确定了由市南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南区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案件的分办、催办、审核等工作。
案件办理以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为主,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协办,依法依规、迅速查办,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同时规定,有应当问责的情形的,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实施问责,认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有关事实和政策规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