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26-人文青岛

青山深处,书声琅琅

隐居山中的那些书院往事

新闻    时间:2018年05月29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文艳

走访北宅街道,给半岛记者印象最深的便是隐居在静谧山中的大小书院往事。飘荡在青山绿水之间的琅琅书声,穿越数百年,至今,有的社区还保留着些许遗迹。华阳村、蓝家庄、书院村、大崂等名字的诞生,与书院、读书楼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期,我们拨开历史的云烟,找寻绿水青山深处的翰墨书香和名人故事。

茅屋隐居武进士
书院村,一听村名便知与书院有关。
村子的建立要归功于即墨五大家族周、黄、蓝、杨、郭中的蓝氏。当年,即墨“好大一个仁化乡”,仁化乡属地广阔,包含了今即墨、崂山在内的大部分青岛地域。
书院村北望白沙河,东临晖流河,青山依依,绿树荫荫,有山有水有路,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可谓人杰地灵。据蓝恭溱著《蓝氏东轩堂家谱》记载,蓝氏四世祖蓝铜于明朝嘉靖年间在此建村,距今已近480多年的历史。
蓝氏人才辈出,清同治版《即墨县志》收录的将才篇中,元代即墨籍将才有十二人,蓝姓就占十一人。到了明清时期,蓝氏家族一共出了五位进士(其中一位是武进士),十二位举人,六十四位贡生。
明朝嘉靖年间,即墨蓝氏五世祖司寇公蓝章去世后,葬在灰牛石,也就是今日的书院村内。嘉靖十二年(1533年),朝廷敕赐兆茔于即墨之北,茔建成后,将蓝章之墓迁走,当时的看墓人仍居于此,外称南茔。
明朝崇祯年间,蓝氏家族又出一名人,即蓝章的后裔蓝涺。蓝涺生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是蓝氏家族进士中的一员,不同的是,他是武进士。蓝涺是蓝氏十世孙,官至南京神威营左营都司,在中进士之前,他在南茔构筑了茅庐三间隐居,娱于经书字画,“我们一般称为三树堂读书楼”,蓝氏第二十世孙蓝信宁先生说。后来又设立了私塾,据记载,正殿东间祭祀,西间为课堂。第一任教师是蓝庶堂,学生三四十人,附近不少村庄的子弟前来求学。
1934年,时任青岛市市长沈鸿烈在视察崂山的时候,路经“南茔村”,见这里山光灵秀,古木葳蕤,又得知书香名门蓝氏在这里隐居,便给村子改了个新名字:书院村。
张鹤抚卷山水间
在北宅,还有一处读书胜地,名为大崂草堂。
顾名思义,大崂草堂,与当年的大崂村如今的大崂社区有关。据村里的《王氏祖谱》记载,王氏祖先王仁、王义、王利兄弟三人,于明朝永乐年间,从云南迁来这里立村。由于村里地盘较大,人丁兴旺,又处在崂山深处,故取名大崂村。关于大崂村名的来历还有一个传说:相传有一对凤凰飞到崂山,到大崂村上空,见南北两列青山间有一开阔平地,清澈的白沙河水自东向西流过,觉得是块风水宝地,于是就落了下来。因此,大崂村又称“大落村”。
大崂村散发着古代文明的芳香。该村早时建有“大劳(崂)草堂”,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周至元在《游崂指南》中记载:“小赤壁东二里至大劳村,村故有大劳草堂,为邑人张铪所筑,今废。”
张铪,原名张鹤,清即墨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举人,工诗及古文词,为人才高气卓,俯视一切。中年时任知县,因不耐繁剧,力请告归。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返归故里后,在大崂村北筑“大劳草堂”定居,并撰写了《大劳草堂》以志其事,文中记有:“壬寅自汝南归,尽胠橐中装,得地五亩,伐树而结庐焉,八月鸠工,十月而草堂成。”
张鹤居此处后,终日徜徉于山水之间,“每读《诗》至《考盘》,辄抚卷慨想,二劳九水时时梦见之。盖积半年隐愿,始克遂一壑之谋,又喜其地之平旷,山舒水缓,可蓄造化静闳之气,而劳人况瘁之躬,将于此乎求息也。因此山之名名吾堂焉”。
在他的《大劳山房遗集》中,留有不少赞美北九水的诗文,他认为崂山自华楼以东,水益清,山色益奇。他曾根据外九水的自然风貌,为每一水选一名胜命名,如一水菊湾,二水锦屏岩,三水玉笙涧,四水天梯峡,五水环翠谷,六水骆驼头,七水小丹丘,八水松涛涧,九水太和观。
官绅结庐考士子
观崂村的村名来源很有意思。
《北宅街道志》上,提供了两种说法,一种是宋氏家谱的记载:从云南迁徙而来的宋氏,开始居住在胶州香店村,后来移居到王子涧,后来就迁居到北九水一个群山环围的小山村内,因山上有一石洞,人立洞中能望见崂顶,便取名观崂石屋。
不过另一个说法是,明朝有一名官员来崂山游玩,因为天色已晚,恰逢滂沱大雨,就在石洞中住了一宿,所以又名官落石屋,后来又演化为官老石屋,不过这些说法,都没有史料记载。《崂山县志》明确记载:1934年村子正式取名为观崂村。
村子里的石屋书院建于清乾隆年间,即墨官绅在官老村西边结草庐十间,专做课士之所,也就是专门考核士子的地方,环境十分幽静。每到考核期,散落在即墨以及崂山周边各书院的士子与学子们,聚集到这处风光迤逦的僻静之地,发表激昂演讲,书写斐然诗篇。
据《文化之崂山六大书院之一石屋书院》称,官落石屋住过的官员很大方,为感恩,把周围的山送给村民。结果1912年前后引起了民道之争。“在此生息繁衍了几百年的观崂村村民联合起来,一纸诉状将太和观告到当时的即墨县衙。在即墨衙门迟迟未作判决的情况下,村民还一度派出代表到济南告状。一直到1926年,观崂村村民终于胜诉”。为了铭记这段历史,村民请石匠将当局下发的官契和布告按原样刻于石碑上,立于村口,世代流传。
关于石屋,傅增湘1932年8月的《崂山游记》中记载:“……行二里至官桥石屋,有居民数十家,路旁巨石有张安圃年丈题名,时为壬子三月”。《郁达夫日记集·避暑地日记》一九三四年八月一日:“观崂石屋旁,有大石一,上刻壬子年丰润张人骏与同人莅游题记。”张人骏(号安圃)是晚清重臣,辛亥革命后,躲到青岛闲居,参加“十老会”,饮酒赋诗,观崂石屋就留下了他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