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30-天下新闻

半岛都市报

天下新闻
2017年08月17日

“共有产权房” 非京籍可“购房落户”系误读

新闻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北京市新入市销售的自住房将转为“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征求意见近日截止。北京市住建委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不少人士对此消息进行了“误读”,认为购买共有产权房可落户。8月16日,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成员对此进行了“澄清”。
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成员表示,北京市推出共有产权房的“落户”是指户口迁移,比如是北京集体户口的可以迁移落到房子上,并不是非京籍家庭买共有产权房,就可以落户北京。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