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快来领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仍为每人500元,发放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
作者:刘欣 报道
新闻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欣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兴隆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获悉,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于7月1日开始启动。符合条件的2017年已就业和未就业的统招全日制国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需在11月30日前,到户籍地所在街道人社中心办理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业务。
据了解,符合申领条件的青岛生源毕业生可于7月1日至11月30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申领,逾期不补。领取补贴需提报材料包括:普通中专毕业生、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和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职业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兴隆路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地址:万安三路6号,电话:8375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