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6-城事新闻

“新政实施后,我们一年减税七万二”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严督实导促减税政策落地,企业现场算出“实惠账”

新闻    时间:2017年07月04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报道
本报7月3日讯 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7月3日是6项减税政策落地首个工作日,青岛市国税局冯光泽局长来到市南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实地督导政策落实情况,并就完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现场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现场办税的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丛雯是一家批发零售企业的财务主管,“我们企业的年应缴纳所得额为48万,7月1日之前的政策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缴纳12万元,新政实行以后,缴纳10%企业所得税,也就是4.8万,这样一下子能省7.2万元。”丛雯开心地说,这样企业可以用省下来的钱扩大规模。“2017年1月1日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一方面可以鼓励企业减负,还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市南国税局的相关负责人说。
2016年,青岛市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达66873户,减免所得税优惠3.77亿元。此次提高应纳税所得额政策,青岛市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至50万元的企业达1436户,将增加减免税额近亿元。
今年4月19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确定了实施6项减税政策,6项减税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减税新政中,与广大市民切身相关的是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如何享受该政策利好?据介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是通过代扣代缴单位实现享受税收优惠。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计算个人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按月从个人的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中扣除,即调减计税所得。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