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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5日

崂山区颁发首张“三小”登记证

区食药监局联合街道食安办在董家下庄开“绿色通道”,受理“三小”材料52份

新闻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崂山区一小吃店领到首张“三小”登记证。
半岛全媒体记者 焦红红 通讯员周文静 报道 
本报讯 6月9日,中韩街道董家下庄社区内,崂山区鲁蜀香小吃店领到了区食药监局颁发的第一张《山东省食品小餐饮小作坊登记证》。同时,当天中韩食药监所在社区开辟绿色通道,受理“三小”登记材料52份。
6月9日上午,崂山区食药监局与中韩街道办事处共同在董家下庄社区开展6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现场由崂山区食药监局王雯副局长与中韩街道办事处阚树炳副主任共同为崂山区鲁蜀香小吃店颁发了崂山区第一张《山东省食品小餐饮小作坊登记证》。“今天很开心,也很荣幸。以后我会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搞好食品卫生经营。”崂山区鲁蜀香小吃店负责人说道。据了解,6月1日,中韩食药监所受理了崂山区第一份小餐饮登记材料,随后执法人员到餐饮店内进行严格审查,最终由区食药监局作出了崂山区第一个小餐饮准予许可的决定。
“我是开小餐饮店的,今天在社区门口就能把申请材料交上,真是很方便。”居民赵彦德告诉记者。当天活动现场,中韩食药监所开辟了小餐饮小作坊“绿色通道”,现场指导业户填写申请表,收取申请材料。活动期间,共接受咨询200余起,受理三小登记材料52份。记者了解到,对于在崂山区内有固定生产场所的食品小作坊,以及经营场所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小餐饮可以根据条件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登记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即可办理。 
崂山区食药监局辖区内有小作坊100余家,小餐饮2000余家。《条例》发布后,多次组织执法人员从许可、监管、执法三个层面进行分解学习,讨论监管中出现的具体案例。同时,根据《条例》要求制作一次性告知书,以简洁易懂的形式告知业户如何办理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摊点的登记许可。且自5月份以来,多次进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其中,中韩食药监所向辖区居民发放《致居民一封信》、《三小办证须知》和围裙、购物袋等宣传品,执法人员现场为群众释疑解惑;联合中韩街道食安办召开辖区食安信息员会议,由执法人员向信息员讲解《条例》有关内容,并要求各信息员立足社区实际,组织现场宣讲,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墙,张贴《条例》、宣传画全面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条例》,尽快取得登记许可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