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29-天下新闻

半岛都市报

天下新闻
2017年06月15日

台湾居民大陆就业将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

新闻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近期大陆有关部门陆续公布了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的政策措施,目前仍在积极研究新的政策措施。
马晓光说,据了解部分措施有望近期出台:在大陆就业台湾居民将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住房城乡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调研,将在总结福建、上海等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于近期出台全国范围适用政策,明确在大陆就业台湾同胞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支持他们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购房和租房能力,帮助他们在大陆安居。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台湾居民在大陆参保有关规定,保障在大陆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湾居民社会保险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文件,在大陆居住但未就学、未就业台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也将一并研究。
为解决台胞申办信用卡门槛较高问题,在中国银监会指导下,部分银行已调整或拟调整台胞申办信用卡业务政策。例如,工商银行总行已下发新版《个人客户信用授信管理办法》,对于申请办理信用卡的台胞,除年龄须在25周岁至65周岁之间外,其他准入条件与大陆公民相同,银行可根据内部评级模型对客户进行信用评分,并根据评分给予3000元至20000元的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