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新闻评论

送“特殊”锦旗被拘缘何引发争议

新闻    时间:2017年05月23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5月19日,陕西省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前出现一名男子,他在鞭炮声中将一面锦旗交给民警,内容竟是“胡乱作为以权谋私”,引发围观。该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5月22日《华商报》)
民众向政府部门送“不作为”之类的锦旗事件时有发生,这次事件不同。锦旗内容比较过分,事件给交管部门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而且,在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事件中,交警的做法中规中矩;只是当事人对交警的调解工作不了解,一时冲动才有了送“特殊”锦旗事件。
但即使如此,送“特殊”锦旗被拘也引发了很大争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单位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但从报道看,男子的行为并未达到“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程度,也难说“情节较重”。
权力在民众面前应该表现出一定的宽容和谦卑。送旗男子事后非常懊悔,也曾诚恳地公开道歉,所谓的“负面影响”会大大消除,通过批评、警告等就能达到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必须拘留呢?      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