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在青岛已惠及4.3万人,已赔付1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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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晓琳 张欣健 报道
本报4月13日讯 4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公布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重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记者了解到,青岛市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2015年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
《意见》提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个人缴费可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代扣。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政策,原则上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支付标准掌握在75%左右。
《意见》中指出,先期开展试点的青岛等六市,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其他市2017年要选择1~2个县启动实施,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记者了解到,2012年,青岛市就率先在全国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青岛首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青岛市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对城乡参保人实现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地区。2015年,青岛市社保局与4家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三大类6个医保项目“打包”交由保险公司商业化承办,青岛成为全国商业保险机构全面进入社会医疗保险领域的首个城市。
人保健康青岛分公司社保部总经理王其峰认为,“社商合作”的商业模式解决了项目人手不足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保险公司也相应承担社会保障智能,政府有更多精力从事政策研究,实现了各司其职的双赢局面。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长期护理保险目前在青岛已经惠及4.3万人,已经赔付金额达11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