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新闻评论

会员卡怎能每逢佳节就被“卡”

新闻    时间:2017年01月25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李秀荣

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平时已经充值的会员卡,或累积消费到达一定额度后的打折卡,在春节期间被停用的现象并不鲜见。“我们家附近的理发店张贴了公告,会员卡都不能用了,只能付现金。但过了正月十五以后也就恢复正常了。”外企职员对记者表示。记者采访发现,在餐饮、理发、洗浴、洗车等服务行业,春节期间停用会员卡的情况十分常见。(1月24日《工人日报》)
会员卡“每逢佳节就被卡”是短视之举。既然发放会员卡的目的在于提高顾客的回头率,提高顾客的忠诚度,那么,商家对会员卡使用规则如此朝令夕改,又如何让会员对商家保持忠诚?虽然春节前夕与春节期间是消费旺季,商家不愁客源,可以以停用会员卡的方式多收点现金,或借机涨价,消费者似乎也别无选择,但短短的春节之后,在漫长的消费淡季,消费者也完全可以“用脚投票”,抛弃不讲诚信的商家。
还必须厘清的是: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后,就与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如果商家未曾明确告知重大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享受优惠,会员卡上也没载明春节期间不能使用,商家“每逢佳节就停卡”的做法就涉嫌违约,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还余额,也可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
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对预付费会员卡消费的管理。比如,对信誉低下、擅自更改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的商家予以处罚;清除商家单方制定的“本卡不记名不挂失”、“本卡中途恕不退款”、“春节不能使用会员卡”等霸王条款;预付费资金由第三方(如金融机构)加以监管,以防止商家卷款逃跑,损失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