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新闻评论

慢性病延长开药周期,值得借鉴

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丰收

近日,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推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开具处方,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4~12周。(12月1日《羊城晚报》)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目前制度并没有明确可延长的期限。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医院对慢性病患者只能开一个星期的药,有的开半个月的药,有的可延长至30天。各地规定不一致,医生的做法也不一样。由于慢性病患者多为老年人口,几乎离不开药,所以,现有慢性病开药周期,造成老年患者频繁往来于医院。这不仅给老年人带来了麻烦,也让子女们很操心。同时,还造成部分医疗资源被占用和浪费,增加了相关医保成本。
广东此次新规显然放权给了医院和医生,延长了开药周期,顺应了民意。可以说,既避免了老人多跑腿,也是在为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减负。笔者以为,这种做法值得借鉴推广。当然与此同时,也要对恶意开药进行倒卖,套取医保资金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打,保障医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