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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击,“骨头案”当场和解

城阳法院开展节前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标的额34万余元

新闻    时间:2019年09月11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被执行人被传唤到法院。(法院供图)
半岛记者 李珍 报道
本报9月10日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让申请执行人安心过好节,9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再次展开一场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举全院之力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让心存侥幸的“老赖”无处遁形。
凌晨五点,夜色尚浓,在城阳法院执行局的统一协调下,来自执行局、法警队、研究室等庭室的40余名干警,组成两个执行小组和一个宣传小组,出动警车6辆,对分散在城阳区各个街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起攻势。城阳法院还邀请2名人大代表进行全程现场监督。经过近4小时的持续奋战,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3件,执结标的额34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江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该案成为一起难啃的“骨头案”。中秋节前,城阳法院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被执行人江某某现居所地信息,迅速展开现场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查看银行流水等,进一步了解当事人实际情况。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城阳法院依法拘传了江某某,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工作,被执行人江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宋某某达成和解,江某某现场先支付3万元,后续款项按期履行。
2017年11月3日,被执行人刘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限制高消费。其间,刘某某一直在监狱服刑,于2019年年初服刑完毕,出狱后也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城阳法院在当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拘传了刘某某,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达成和解,刘某某现场支付给郑某某3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