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作案一人望风,五六天盗窃电瓶20多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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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旭东 报道
本报3月13日讯 3月6日、7日,连续有多名群众到鞍山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停放在楼下汽车电瓶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走访、连续布控,于3月9日晚上7时许,将两名嫌疑人当场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刘某某(男,37岁,山东泰安人,有盗窃前科)、赵某某(男,23岁,无业,山东聊城人)都无固定职业,为了来钱快,动了盗窃汽车电瓶的念头。两人通过电话约定集合地点,分别骑摩托车出来寻找目标,一个望风,一个实施盗窃行为,然后平分赃款。仅仅五六天时间,两人疯狂作案10余起,盗窃汽车电瓶20多块,案件价值万余元。目前,二人已被市北警方以盗窃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