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4-城事社会

胆大醉驾,他还睡着了连撞三人,他还逃跑了

青岛交警曝光2019年第2批46名酒司机

新闻    时间:2019年01月1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文/图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栾心龙 郭昊

青岛交警部门针对周末年底聚会多,酒驾高发的特点,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自2018年12月21日至今年1月份,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整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月9日,交警部门曝光了2019年第2批46名酒司机及典型案例。交警部门温馨提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市民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2进行举报。
案例一 醉驾睡着连撞三人
2018年12月7日6时5分,于某醉酒后驾驶车号为鲁Q982K5号小轿车沿城阳区崇阳路由东向西行驶到春城路路口西侧处,撞上前方顺向步行的62岁路人赵某某及其丈夫65岁的薛某某,撞人后的于某驾车失控,又驶入路左与对行的闫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致赵某某、薛某某、闫某某三人受伤,三车及三轮摩托车货物损坏,薛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肇事后,于某逃逸。
案发2小时后,于某迫于压力在同事的陪同下到城阳警方投案。经对其血样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据了解,于某30岁,去年12月7日凌晨1时左右,他私自拿到同事鲁Q982K5号小型轿车钥匙后,驾驶该车去饭店参加同事的生日聚会。酒后凌晨4时左右,于某又去了歌厅聚会继续饮酒,凌晨5时40分左右,于某醉酒后驾驶鲁Q982K5号小型轿车返家途中,沿崇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春城路路口处,开始对车辆失去控制,并趴在方向盘上睡过去了,发生事故后,车辆气囊弹出才把他打醒了。下车后看到撞了人,于某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肇事后逃逸,直到知道警方已经锁定他后,才迫不得已投了案。
肇事时,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即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现在处于缓刑期内。2018年12月8日,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并将终生禁驾。
案例一中于某醉酒驾车肇事现场。
案例二 酒司机大冬天跳河逃跑
2018年12月21日晚上,交警高新区大队一中队在正阳路祥源路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50分许,韩某驾驶号牌为鲁B9PR39的小型轿车沿正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检查点约100米处,突然停车并立即下车向道路右侧跑去,在逃离现场约一公里地后发现无路可逃,竟跳入水深约一米的祥茂河。最终,在执勤人员多方劝说下韩某上岸接受调查。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考虑到韩某身体情况,民警将韩某带回中队并核实其身份信息。
案例三 大白天吹出277mg/100ml
2019年1月3日下午,市南大队巡逻队在山东路澳柯玛桥东南上桥口处设点查车,15:30,一身着红色衣服的中年男子驾驶一辆摩托三轮车沿山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见到交警查车后企图加速驶离未果,被执勤民警查扣。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77毫克,该驾驶员说中午吃饭时刚喝的酒,以为交警白天不会查酒驾。该驾驶员梁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申请重考,还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