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3-城事看点

岛城有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涵盖11大源类9项污染因子,为大气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新闻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王媛 报道
本报10月10日讯 历时两年编制,青岛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终于出炉,11大源类,9项污染因子,全面摸清各类大气污染源、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10月10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市大气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青岛市开展大气源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了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为青岛精细化、定量化和科学化的大气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按照国家要求,污染源类别包括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移动源(含道路和非道路)、扬尘源、农业源、存储与运输源、废弃物处理源、生物质燃烧源、天然源和其他排放源等一级排放源类,污染因子包括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挥发性有机物、一氧化碳、氨、黑炭、有机碳共9类污染物。
大气污染源清单是大气环境科研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目前在城市层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制定及效果评估、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等工作,无一不需要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作为核心基础数据支撑。构建源类完整、本地化的城市尺度的大气污染源清单已经成为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的迫切任务之一。
目前,2017年度青岛市大气源清单是在依据国家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对其工业企业源类进行了详细的调研,企业按照调研要求详细上报了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工艺、产品类型及数量、原辅料使用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部分企业的在线监测和自行监测数据,市环科院对这些数据进行一一审核和电话咨询,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了入场调研和采样监测,对部分排放因子系数进行了本地化修正,对全市近6000家企业进行了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同时,移动源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开展了本地化实测工作,包括车载测试、隧道测试、道路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