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新闻评论

“私砍古树被罚30万”明确法律红线

新闻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杨朝清

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队竟私自将一棵100多年的龙眼树砍伐,而这棵古树已经被列为古树名木,砍伐的代价就是被处以30万元的行政罚款。这是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最近处理的一件砍伐古树案件,这也是深圳市近年来处理的一宗数额较大的砍伐古树处罚案件。(10月10日《深圳特区报》)
如今,某些人习惯追求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当道路施工遭遇了“拦路虎”、当古树成为所谓的“障碍物”,就将其视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在这些人的“小算盘”里,私砍古树神不知鬼不觉,失范行为很可能不会露出“马脚”,也不用接受规范与惩罚。
面对古树的不翼而飞,社区居民以为古树是因为修路被迁移到其他地方去了;如果不是公共部门出色的工作,“私砍古树”或许就会不了了之;正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古树失踪”有着敏感的反应能力、有着刨根问底的较真精神,最终让“私砍古树”上演了现形记。当地执法队两次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就当事人擅自砍伐古树的证据收集梳理和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展开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决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对陈某擅自砍伐古树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整。
相关责任人受罚纯属咎由自取。古人云,“名园易得,古树难求”。一棵一百多年树龄的古树,不仅具有绿化功能和审美价值,还集纳着居民们的成长记忆和多元情感,承载着一个地方的乡愁和文化基因。提高失范行为的成本,保护古树名树才会更有“准头”。“私砍古树被罚30万”犹如一面镜子,既对那些潜在的投机者起到了震慑与约束的作用,也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