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新闻评论

“网络尽责”开启植树新模式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13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网络尽责”是“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一种实现方式,契合了当下的时代精神。它节省了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交通和时间成本,让人人参与成为一种可能,有利于将全民义务植树的“蛋糕”做得更大。
本报评论员 王学义

3月12日是我国第40个植树节。2018年北京市将推广“网络尽责”形式,首都地区适龄公民可选择网上尽责,捐款60元即可完成年度义务植树尽责任务,并可获得义务植树证书。此外,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力争在每个有条件的区分别建成一处区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该基地兼具科普展示、植树尽责、休闲旅游等多种功能。(3月12日《北京青年报》)
植树造林的好处可谓尽人皆知,这是改善环境、修复生态、造福子孙后代之举。事实上,植树造林也是一种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县级绿化委员会在分配义务植树任务时,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三至五棵的要求,确定具体指标,因地制宜地进行灵活多样的安排”。
可见,关于植树造林,我们都应该是参与者,而非旁观者。在很多人印象里,也曾亲身履行植树义务,那种挥汗如雨的场面记忆深刻。很多人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参与植树造林,从小就种下绿色的种子。然而现实中,可供义务植树之地离市区越来越远,参与植树越来越不方便,以至于一些人对植树开始变得淡漠。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遗憾。如今,北京市将要推广的“网络尽责”开启了义务植树的新模式。
可以说,“网络尽责”就是“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一种实现方式,也契合了当下的时代精神。首先,这种方式并不违反相关规定。全国绿化委员会2017年6月13日发布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中,“捐资捐物”是尽责形式之一,“网络尽责”就属于这一范畴。在移动互联网普及的当下,“网络尽责”节省了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交通和时间成本,让人人参与成为一种可能,有利于将全民义务植树的“蛋糕”做得更大。
而且,“网络尽责”有利于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其实,植树也是一门技术活。很多地方都曾报道,一些市民种树有热情但没技术,致使很多树“今天种明天死”。就拿树穴来说,应该挖多深、多宽,都有严格的要求,要是不按照要求来做,种出来的树很难存活。另外,种完之后还须后期养护,有些树当时虽然活了,但如果后期管护不善,最终也难存活。所以,一些地方出现了“年年种树不见树”的乱象。假如通过“网络尽责”,绿化部门让专业人员直接进行植树和养护,将大大提升树木存活率。
当然,要让“网络尽责”收到良好成效,还须完善相关配套,必须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部门在接受公民捐款后,必须详细列出各种支出明细,让公民清楚看到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种了哪些树,争取让每一棵树都可查,这样才能坚定人们的信心,保证持续参与的热情。另外,对于踊跃参与植树造林的公民,还应有激励措施,比如与某些公共福利相挂钩,这样会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满足感和获得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做好绿化、鼓励植树造林的同时,也要做好相关绿色机制的创新,“网络尽责”应该就是其中之一,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