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可用社保卡代扣,方便!
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截至12月20日
作者:陈绪卫 报道
新闻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绪卫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半岛记者从辽源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社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和效率,方便辖区居民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实现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从今年10月起,辽源路街道成年居民缴纳居民医保费将启用社会保障卡代扣方式。
据辽源路街道人社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年满16周岁的辽源路街道非在学的青岛市户籍无业居民,均应申请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业务。户籍所在地属辽源路街道辖区的居民,可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辽源路街道人社中心办理。户籍不在辽源路街道的辖区本市户籍常住居民需先向社区申请并说明相关情况,由社区负责落实申请人员是否为本辖区常住本市户籍人口,并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携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辽源路街道人社中心办理。
“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方式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必须签订《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协议书》,并在已发放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存足当年应缴纳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款额。”辽源路街道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对半岛记者说,人社中心与青岛市社会保险局对接,提交社会保障卡代扣缴费申请,由银行代扣居民医保费。参保人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缴纳成功后,对申请打印缴费凭证的,可以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辽源路街道人社中心申请,也可通过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在“个人查询”模块中自助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学前儿童参保人员由学前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携带其户口薄到人社中心进行参保登记打印缴费凭单,持凭单到中国银行缴费并办理社会保障卡。低保、低边参保人员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辽源路街道人社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缴纳2018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以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社保待遇正常发放或享受。